关于电梯安装企业是否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意见
作者:法律资料网 时间:2024-06-29 10:39:39 浏览:958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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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电梯安装企业是否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意见
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
关于电梯安装企业是否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意见
建办质[2008]38号
各省、自治区建设厅,直辖市建委:
根据有关法规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的相关规定,电梯安装企业在其许可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,不必申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
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七日
国家商检局关于印发《出口鳗鱼养殖场登记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国家商检局
国家商检局关于印发《出口鳗鱼养殖场登记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出口鳗鱼养殖场登记管理办法
(一九八九年四月三十日国家商检局公布)
第一条 为保证出口鳗鱼的卫生质量符合国际市场的要求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凡经营出口鳗鱼养殖生产的企业,必须按规定填写《出口鳗鱼养殖场申请登记表》后,向所在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厦门商检机构提出申请。
第三条 申请登记的条件:
一、认真执行《养殖出口鳗鱼卫生管理及用药管理(暂行)办法》;
二、出口鳗鱼养殖场、池、水(冰)和饲料符合卫生要求;
三、不使用禁用药物并正确掌握允许使用药物和停药时间;
四、接受商检机构的检验和监督管理,并向商检机构如实提供养殖场、池、水(冰)、饲料和用药、停药等有关原始记录等资料。
第四条 经商检机构派员审查,对符合上述登记条件的,须发“登记证”。并准予向出口经营单位出售鳗鱼。
第五条 “登记证”编号按国家商检局(86)国检技字第230号文规定办理。并在顺序号前冠以拼音字母“M”。例如上海商检局颁发的出口鳗鱼养殖场第1号登记证的代码应为3100/M0001。
第六条 商检机构将对出口鳗鱼养殖场进行监督检查。对违反本办法的,将根据情节轻重,分别给予警告、通报批评直至吊销“登记证”。
人事部、财政部关于调整海关工作人员津贴标准的通知
人事部 财政部
人事部、财政部关于调整海关工作人员津贴标准的通知
根据人事部、财政部、海关总署《关于实行海关工作人员津贴和海关缉私船员出海津贴问题的通知》(人薪发〔1995〕113号)的有关规定,经研究并报国务院批准,决定从1999年10月1日起对海关工作人员津贴标准进行适当调整。调整后各职务(技术等级)的津贴标准分别为:署长151元、副署长141元、司长131元、副司长122元、处长114元、副处长106元、科长98元、副科长91元、科员85元、办事员79元、高级技师106元、技师97元、高级工88元、中级工80元、初级工72元、普通工66元。
请你们按本通知精神,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。